第43章 大乱将至

见清廷这么有诚意,八国联军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

12月1日。

八国联军同清廷共同宣告两方战争结束!

12月15日。

大清和列强国签订《廊坊条约》。

条约共计十二条,总结起来就五点。

一、道歉,二、惩戒,三、赔款,四、修约,五、外交改制。

一是道歉,清廷必须派出有分量的使臣,前往欧洲和樱花国对清廷残杀洋人一事道歉。

二是惩戒,将煽动义和拳对洋人发起暴乱的地方总督、巡抚以下官员处死及革职;规定“将诸国人民遇害被虐之城镇,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五年”。

照令清廷镇压义和拳组织,同时禁止大清百姓成立或加入具有反帝性质的组织,违者一律处斩;

地方各省督抚、文武大吏及有司各官,对辖区内发生的排外事件,必须立即弹压惩办,否则即行革职,永不叙用。

所有各项惩处规定,须由清政府在全国各府厅州县布告张贴两年。

三是赔款,清政府昭告全世界对此次事件负全责,赔偿列强国被杀死的公民抚恤金及这次所有参加战斗联军的精神损失费和武器装备消耗费用以及租界、港口的误工费总计4000万两海关银,分三年内还清。

同时规定在北京建立使馆区并划定使馆区界址,禁止清朝民人居住,使馆区由使馆自行管理,并由各国自主“常留兵队,分保使馆”。

规定拆除除大沽炮台外的“有碍京师至海通道”之其他炮台,且永不得修建。

规定清政府禁运军火入境,为期二年,如有必要,亦可续展。

四是修约,规定“将通商行船各条约内,诸国视为应行商改之处,及有关通商各他事宜,均行议商”,保证列强随时提出修改对华通商行船各条约的权力。

五是外交改制,规定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按照诸国酌定,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

同时列强国承诺所有联军退回至胶州租界境内,待《廊坊条约》签订后,所有联军撤离租界。

至于在北京至天津铁路周边重镇驻兵的要求是一点没提。

经历了这次诡异的爆炸事件,驻兵的事告一段落。

其中,沙俄和樱花国强烈抗议他们对黑龙江和吉林省的诉求。

其他列强国联合起来给沙俄和樱花国施压,让他们从东北地界撤军。

用法兰西将军的话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