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4月在党的七大题为《两个中国之命运》的开幕词中,毛泽东主席说:“我们应该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在现时,为着团结全国人民战胜日本侵略者,在将来,为着团结全国人民建设新民主主义的国家。”
在七大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他强调:“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也是在党的七大上,“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这句话被写入了党章。
而且其后又写入宪法,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定义务。 《宪法》第18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效忠人民民主制度,服从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将其作为座右铭和行动口号加以使用。
小主,
“为人民服务”同样具有其深厚的文化内涵。
第一,“为人民服务”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有两个基本观点,一个是生产力观点,一个是群众观点。生产力观点揭示了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我们讲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讲根本任务、基本路线等等,主要是依据这一观点。而群众观点则揭示了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动力。毛泽东主席认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只有落后的领导,没有落后的群众!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等等。因此,坚持“为人民服务”也是坚持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的必然要求。
第二,“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之所以能够带领全国人民取得革命胜利、打败日本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反动集团,之所以能够取得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设了崭新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是因为党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得到了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为人民服务”作为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所谓“宗旨”,就是必须坚决、坚定、坚持,不能改变的东西;所谓“宗旨”就是本质、本色;“宗旨”要是变了,就叫做变质、变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根本宗旨,只要共产党存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不能改变,也绝不能以任何理由把全心全意,变成三心二意、半心半意、假心假意甚至无心无意。如果这个宗旨变了,就是对人民的脱离、对人民的背叛,最终也将被人民所唾弃。古人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就是这个道理。
第三,“为人民服务”是对每个共产党员和干部的最低要求,也是最高要求。所谓最低要求,因为这是每个党员入党时的基本条件,也是每个干部的基本职责;所谓最高要求,因为这是我们终身的奋斗目标,是一辈子也干不完的事情。
在社会的多元化背景下,为人民服务能够真正落实和实践的关键也在于问题本身:大家必须站在人民的角度深入分析问题、找出问题,并加以有效解决。政府不仅需要当好服务员,还需要当好问题解决者,深入了解人民的需求和痛点,分析问题症结所在并积极推进解决方案的出台和实施。
同时,还需要看到,为人民服务并不只是政府的任务。社会各行各业、每一个个体都应该同样以为人民服务为理念与宗旨,不断进步,不断完善、不断创新。尤其在当今社会,全民参与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更加受到重视和提倡。普遍的参与,更有利于推动各行业的社会责任和决策的智慧得到更广泛的认同和共鸣。
一凡觉得,同样不可忽视的是,在实践过程中,大家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举个例子,一些地方、一些机构往往站在官僚利益的角度出发行事,在实际工作中,不仅不尽职尽责,反而让人民承受更多的压力。这样的现象更加说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不是一句口号,仅靠口号是无法真正落实的。它需要广大公民、政府及其各种机构联合起来,以实际行动落实起来。
因此,要真正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只是口号上的发言,更要付出实际行动的努力。需要从制度建设、文化建设、价值观念等多个角度出发,全方位推进为人民服务这个目标的落实。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大家期望的目的。
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下,为人民服务已经成为一个反复考验和不断耕耘的重要课题。未来,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以更好的初衷服务于每一个公民,才能真正推动全社会的共同繁荣和进步。(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政治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