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我就说一句,你愿意和我徐让做个朋友,那就不要啰嗦。要是不愿意,现在就摇下脑壳,我转身就走,绝对不啰嗦。”
徐让这番话太过霸道,要是一般人说这话,我会很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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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徐让说这话,我没有生起厌恶,只是不咸不淡笑问道。
“交你这个朋友?”
“呵呵,交这个朋友有什么用,你和我这种人都不缺朋友吧,朋友有什么用?”
“和你做朋友有什么好处?”
徐让向前一步,将胸膛挺起,双手放在腰上。
大拇指按在两腰,其余四根手指往下垂。
我嘴角笑容凝固,“徐让,你把我当憨子耍啊?”
徐让摇摇头,“你可能比我年长几岁,但我出来得比你更早。”
“我从十三四岁,就跟在大哥后头吃饭,到现在十多年了。我徐让不谈假话,我把自己说的话,认下的大哥,跪地上磕头的兄弟,真心结交的朋友。”
“看得比我命还重要!”
我沉默一瞬,与徐让擦身而过。
“找跛老板,跟他说,这件事我允了。”
判官在这边,是我们摆在明面的人物,只是他来这边时,在菜市场丢了半个脚后跟。
这边没多少人叫他潘国安,也没多少人叫他判官,而是叫他跛老板。
徐让刚才那个手势,来自于洪门一套礼仪中的一段。
含义是两肋插刀。
他徐让是个有情义的人,与他做朋友,他能为朋友两肋插刀。
我这些年来,琢磨得最多的人,不是许牧野叶海潮这些飘在天上的人物。
也不是谢天云这种纠葛最深的场面人物。
更不是身边和手下那群兄弟。
而是徐让。
其中琢磨得最多的事,就是当初我为什么信他。
是我真的需要一条粗大腿,顺水推舟答应。
还是我真信,他徐让真是个能给朋友两肋插刀的人。
或二者皆有?
我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