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你们去港岛那边有用没用,我都不知道,只是求个心安。”
刘宝张张嘴,似乎还要再说。
判官拉一把刘宝,轻轻摇头。
“吃饭。”
人的情绪都有一个阈值,超出这个阈值,不是崩溃就是麻木。
我现在这种状况,就有一些麻木。
甚至一连吃了两碗饭,是最快放下筷子的人。
“小曾,三哥这个情况,神仙难救。”
“你要和刘宝他们一起去港岛就去,要是不去有其他去处,我让刘宝支一笔钱给你。”
小曾默默摇头,“平哥,我不想走。”
我闷闷吸了一口烟,胳膊肘撑在桌子上,轻声说道。
“你这些年帮许牧野,帮三哥都做了不少事,三哥那边还好说。”
“许牧野现在是倾家荡产的在卖,三哥不是第一个,大概率这些年和他有往来的人,都逃不过这一劫。”
“就连那位万里侯都一样,何况你。你手上的人命太多了,不走不行。”
小曾夹了一筷子菜,放在碗里压住白米饭。
用筷子刨进嘴里,几番咀嚼过后,吞咽进肚里。
“平哥,你怎么不走?”
我抽了一口放在嘴边的香烟,笑了笑。
“我走什么,真到上法庭的时候,不管老林刘宝他们做过什么。”
“他们都是第二被告,我是第一被告,是主犯,是首脑。”
“我不走,他们还有一点走的机会。”
小曾应该是穷苦出身,比我还穷还苦那种。
他吃饭用永远是端着碗,用菜压着米饭往嘴里刨,不会一口饭一口菜的吃。
“平哥,你不害怕吗?”
我摇摇头,“早就害怕完了,我现在都麻木了。”
小曾随之点头,“我也是,这些年过得好累啊,总是在办事办事办事,杀人杀人杀人。”
“害怕这种东西,早就过了那股劲了。”
“就跟饿肚子一样,饿得太狠是不想吃东西一样。我以前已经害怕过了,现在感觉不到害怕。”
小曾这意思是,他不走。
我翻了翻眼皮,没有再继续说下去。
他小曾虽然长得年轻,实际上和皇叔刘宝等差不多大,也就比我小两岁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