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昆鹏看着大榕树下的乱吠的群狼,很是讨厌。
如果不赶走,聂青虹今晚绝对睡不好,指不定会闹出幺蛾子,搅得他不得安宁。
不过,这群狼有三十三只,想赶走很难,狼是无比贪婪的动物,它看到肉食动物之后,若是不得手,是不会离开的。
唐昆鹏想了想,从工具箱中取出第二只强光电筒。
这种电筒的光线极强,强度可达1000流明,对着眼睛照射,会令人暂时失明。
唐昆鹏观察着狼群,寻找狼王。
很快,他就找到狼王,这家伙正在指挥群狼,准备搭“狼桥”上树呢。
狼不但贪婪,而且有智慧。
唐昆鹏对准狼王的眼睛,果断地摁亮强光手电筒。
“嗤”
强大的光柱径直射进狼王的眼睛!
狼王哪里遭遇到这种情况,它只觉得眼前一花,瞬间失去视力,眼前白茫茫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楚。
它惊慌大叫,扭头就跑,边跑边发出撤退的命令。
群狼听到命令,跟着跑。
很快,群狼就逃得不知去向。
唐昆鹏乐了,暗忖:嘿嘿,光明有时候是一种武器……
他迅速下树,将可以转移的物品,全部搬进“树屋”。
他之所以将“树屋”搭建得那么大,一是为了住得舒服,二是为了将东西搬进来,加以保护……
搬上不来的,就用树枝与干草盖好。
晚上八点,唐昆鹏开始放松。
他并没有休息,还有事情做。
摁亮充电式台灯,木屋里一片光明。
他打开电脑,登陆版权网,将“传奇”的版权注册好。
使用的名字是“川悦”。
版权上的个人信息,包括手机号码,设置了隐藏密码,没有他的同意,谁也无法查阅,当然,执法机关除外。
想了想,他又连续注册十几首歌曲,这些歌曲都是经典,需要的时候随时就用,现在登记版权,省得到时手忙脚乱。
事毕,他开始刷“动音”。
一进入网站,立刻就被热搜吸引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