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了舞池中央的她,那随着动感的节奏,不断摇曳的身姿;还看到了她那不再盘着的及腰长发,在闪烁的镭射灯光下,不断飘忽的斑驳“魅影”。
那“三尺讲台”,是她的选择。
这绮丽舞台,亦是她的选择。
前者,只是她的职业。
这里,才是她的青春。
“老师”,虽是一个不同寻常的角色。
可我们在用“老师”的固有标准,对她提出要求的同时。却总是忘了,她首先应是一个女人,然后一定是谁的姑娘,或者是谁恋人与妈妈。
最后,才是我们的老师。
“妈妈”也一样。
我总是用那些光辉的“母亲”形象,去要求她,去心安理得地索取。却总是忘了,在当“妈妈”之前,她首先是一个正常的人。
一个正常人该有的喜怒哀乐,她自然一样也不少。
我们总是试着用那些对我们有利的道德规范,来约束别人。却总是忘了,要用“完整”的眼光,去看待每一个人。
那些所谓的“职业道德”,若真的是合乎情理的话,也就不需要三令五申了,不是吗?
可惜,我知道这个道理的时候,还是晚了些。
在面对我的妈妈时,还总是会忽视掉她在“遇到”我之前的人生。仅是从我俩“相识”的那一刻起,便用书上写的那些“妈妈”们的样子,对她抱有了许多不切实际的要求与幻想。
人呐,互相之间还是要多一些理解与接受,少一些刻薄与所求。
原谅自己与他人的不完美,接受这个世界的庸俗。
跳舞的这个人,不可能只是我的班主任。
就像我的妈妈,也不可能只是我的“妈妈”。
“她们”,在她们的世界里,是唯一的主角。
就像我在我的世界里,是唯一的皇帝一样。
当然,想透这些时,我已人到中年。
当时的我,仍在苦苦寻觅着,自己人生的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