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哪儿是婚书!

是欠钱字据!

——柳州兰郡泉县人氏陆县令之妻陆秦氏囊中羞涩,于建光六年向柳州兰郡泉县人氏姜云音借百金以度难关,将于建光七年七月初十还清百金。

——立字为据。

陆秦氏怒目圆瞪,道:“何来百金?明明是五十金!”

姜云音淡道:“伯母方才说了,借金时并无其他人在场,是五十金是百金,也只有你我二人知晓,伯母说五十金便是五十金,岂不是占尽云音这个小辈的便宜?”

陆秦氏怒道:“你可知百金是多少银钱?”

姜云音笑道:“云音又不当家,自然不知物贵,只知伯母欠了晚辈百金,那是我阿父给我当嫁妆的。”

陆秦氏被呛得要将卷轴摔下,姜云音又慢声说道:“伯母弄这般大动静,怕是不好向大夫人交代。”

陆秦氏见她拿陆谢氏来压她,更是气极,可偏偏又被她说中。若是屋里弄出大动静,陆谢氏必定要过问的。

她只能将卷轴丢回桌上。

姜云音指着卷轴上的一处,道:“伯母在此处画押便可,离初十还有两日,足够让伯母筹备银钱还给云音了。”

陆秦氏面色青筋直冒,她冷笑道:“姜云音,你一介孤女,你当真能威胁得了我?”

姜云音淡道:“伯母若不画押,待大夫人进来了,定要问云音发生了何事。云音只能如实向大夫人求助了,”她轻叹一声,又道:“大夫人向来热心肠,知晓此事,定会为云音做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