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战点了点头,却不以为然。
他当即决定要在齐云这里住上一夜,等明天便启程进入血色大荒,现如今也只有那里,能让他躲个清静。
齐云和小谷没有办法,他们修为不高,根本不是沈战的对手,更何况沈战身边还有一头吓人的灵兽,喷起火来能要人命。
当晚,沈战问他们要更多的食物,齐云挠了挠头,坦言他们所储存的食物不多了,其实之前那一顿给沈战享用的美味,他们已经将最好的都拿了出来。
小谷也说道:“是真的,我们自己平时也就能吃点饼子、馍馍之类的。”
“既然这里的条件那么艰苦,你们为什么不搬回到更有烟火气的地方,随便找一座城,也肯定比这里过得舒服。”
小谷说:“我们两个从小就自立根生,说实在的根本不习惯和别人相处,搞不好人家还会觉得我们是怪胎呢。”
“说的是,我们这样的人,就只能离群索居,现在日子虽然清苦些,但乐得逍遥自在啊,何况我们也没有什么亲人在世上,了无牵挂。”
“但你们这样杀人越货,迟早有一天会碰上像我一样的人,今天我没有杀你们,不代表别人不会这样做。”
沈战沉声说道。
齐云和小谷默默低下了头,他们只求红莺夫人能放过自己,否则就得继续遵循她的意思办事,就像你在别人的地盘上住,那就得交租一样。
为红莺夫人办事,就是换取他们两人在这里生活的前提条件。
沈战说:“这个红莺夫人,有机会我倒是挺想见识见识的,她在血色大荒什么地方?”
齐云摇着头说:“这我可不知道,像我这样的修为进了血色大荒不出一个时辰就得死,而且红莺夫人也是个极其危险的人物,没有人希望见到她。”
“妖族吗?有意思。”
一段前世的记忆,在此刻沈战的脑海中荡漾了起来。
齐云他们没有拿得出手的食物,沈战只能自己想办法,他得知附近有一条河,便带着小果出去了。
“哥,要不要告诉他,那条河里的鱼......不太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