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语气虚得不行,刚才问过酒楼,一只兔子只能卖四十文,三只就是一百二十文,这样一想我好像卖的确实贵。
郑熠的侍卫和仆人,以及他怀里五岁的小娃娃,都用一副看傻子的眼神看我。
哎,好尴尬,他们应该在想怎么会有那么贪心的人。
当我尴尬得脚趾都抠出三室一厅时,郑熠眼底的笑意藏都藏不住。
他叫了旁边的侍卫把兔子收走,然后让仆人给了我一张大纸币。
看清上面的字,我吓得手一抖,居然是一张一百两的银票!
我想此时我眼里应该印着金钱的字样,卧曹太丢人了,可我控制不住。
我说:“这是不是太···太多了点···”
他眼底的笑意都藏不住了,对我说:“对于郑某人而言我妹妹的安全值这个价。”
有钱人就是任性,我感觉手里沉垫垫的,可最后还是过不了心里那道坎,总觉得突发横财不好。
我把钱退回给郑熠,摇头拒绝道:“这钱我不要,只要给我兔子钱就行。”
一开始认为他觉得我卖得贵,现在看来我说的那点钱在他眼里都不值一提。
但我知道我真拿了那钱我心里会不安,钱还是得自己一步一脚印赚出来,用起来才踏实。
他很疑惑的看着我,虽然他没说,可看眼神就知道他在想:你不是很缺钱吗?为什么要拒绝?
我苦笑,他的眼神有一瞬间刺激到我了,人就是奇怪的生物,即使活得很不如意,却还是要维持自己那一点自尊心。
我一本正经的对他说:“我救这孩子,更多的出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