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拉拉的哭诉

雁的历程 竹舜 1334 字 22天前

几百年前,许多生存艰难的南荒族人为自己找到了另一条道路——以附族的身份加入破魔族之中,既能躲避兽潮,也可以避免战乱,破魔族在发生内乱之前,无论是修者的数量、军队的实力、还是地域的富饶程度,可以和远在北方的雷云帝国分庭抗礼!

因此有一个时期,很多南荒族人愿意迁徙到破魔族中,享受舒适的环境,为了换取这样的接纳,需要付出的代价便是迁徙到破魔族的南荒族人需要在十五岁成年到二十五岁之间必须要要从事一些与劳动、生产方面相关的工作,并且要在自己的背后纹上破魔族的族纹。

这个做法在数百年来破魔族中饱受争议,虽然南荒一族的人们相比与严酷的生存环境,纷纷表示愿意接受这种服十年劳役的做法,但对纹身这样的事情是比较抵触的。

二十年前,雁子墨族长掌权时候便已经下令废除纹身,改为登记在册,只服劳役就行。但是仍然有许多南荒族人已经纹上了族纹,也就无法摆脱这样的印记。其中激进一点的,甚至想过用烧红了的烙铁把皮肤烫糊,但是很多犯罪入狱的囚犯也经常用这个办法祛除在牢狱中被刺下的印记,所以怎样都还是会被人看不起。

破魔族发生内乱以后,许多外族的破魔族人纷纷恢复了以往的制度,并且变本加厉地对待已经在破魔族境内生存和繁衍了许多代的前南荒族民,因此导致破魔族的势力更加分崩离析。

“你叫什么名字?”

雁阿九并不认识她,只是第一次来峭崖酒馆的时候见过一面而已。

“我叫拉拉。”

“你……”

“没有你的事情了,你可以走了。”拉拉一手捂着自己的腰带,另一只手朝着酒馆的门外摆了摆。

可是雁阿九却并不像在场的守卫们一样对拉拉言听计从。

守卫们之所以敬让着拉拉,是因为拉拉是酒馆的老板,也就是野犬耶夫身边最为亲近的人。野犬耶夫在他年轻的时候据说是混迹于雷云城决斗场的,据说是有着四十级修者的实力。

野犬耶夫在瑞普镇当酒馆老板的时候也对人出过手,只要他被惹毛了,对方的下场就一定是被耶夫给揍得满地找牙。

拉拉虽是峭崖酒馆的女服务员,兼职野犬耶夫的女佣,但她实际上还有一个身份——那便是野犬耶夫的养女,她是在还只有八九岁那么大的时候被耶夫捡回酒馆来的。

耶夫已经年过六十,一生没有结过婚,也没有和别的女人生过孩子,他应当是把拉拉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女儿来看待,所以拉拉虽然对客人们献上礼貌,但是对于峭崖酒馆里的守卫们却是不怎么友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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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卫们见雁阿九就要吃瘪,纷纷站在那里不动,等着看他的好戏。

“你曾经是破魔族人吧?我看到你身上的‘印记’了。”

不等拉拉说话,守卫们通通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这傻小子,自己是部族人,部族人哪里有长得像拉拉这样的!”

“我记得上次那个谁,有一次从外地来了一个愣小子,他硬是要猜拉拉的来历,你猜他说是从哪来的?鬼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