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曼塔惊奇道。
德拉科白皙的脸颊染上淡淡的红色,但他很快用围巾遮住了。
“戴上吧,我只是——”他小声道,“服饰之类的东西买得多了些。”
阿曼塔摇了摇头,以刚刚德拉科进入风雅牌巫师服装店疯狂扫货的程度来看——她觉得他说的是真的。
她忍不住开始怀疑,德拉科那族徽戒指里其实装满了衣服和各种饰品。
他们戴上帽子,又用围巾把脸遮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
从霍格莫德邮局拐进旁边的那条小路后,没走几步,阿曼塔便看到了位于路口的那家小酒吧。
门口锈迹斑斑的支架上挂着一幅破烂的木头招牌,上面画着一个血迹斑斑的猪头。
除此以外,这家酒吧从外面看起来就又小又破,又脏又暗。
德拉科的表情满是嫌弃。
“我们真的要进入这里吗?”
阿曼塔挑了挑眉,就算在这里毫无收获,光观赏德拉科的表情也挺有意思。
阿不福思可不是个爱干净的人——凭一己之力就能让自己的酒吧被《淘气老鼠》评为世界上最肮脏的地方。
“当然。”
德拉科绷紧了下颌:“好吧,那我们进去。”
他换上了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
他们溜进这家酒吧,一推开狭小的木门,一股扑鼻的羊膻味就涌进他们的口鼻,幸亏有德拉科的围巾,阿曼塔才没有立刻干呕起来。
酒吧里黑得不得了,他们这才发现这里的窗户上甚至也糊满了污垢,让屋子里透不出来任何光线。
他们就近找了个桌子坐下来,粗糙的木桌上点着几根微弱的蜡烛头,勉强照亮了桌子。
一个看起来脾气古怪,留着灰色胡子的瘦高老头走了过来。
阿曼塔知道他是谁——猪头酒吧的老板,邓布利多的弟弟阿不福思。
“两杯威士忌,谢谢。”
没等他开口,德拉科就装着成年人的模样,粗声粗气地说道。
阿不福思的脚步顿了顿,粗鲁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