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大书虫蛀书中文

暮客紫明 容乃公 1872 字 14天前

大日凌云,青灵门的访道大醮不可不谓之热闹,但是这些都没办法吵到杨暮客。

他喜欢读书,打小就喜欢。别人家三五岁的孩子可能还在吃鼻屎玩泥巴,但是他已经识文断字了。父母都忙着工作,杨暮客抱着书就能过一天,也不用保姆照顾。那个小不点不喜欢看电视,嫌闹。也不喜欢玩具,嫌累。那个小不点一点点长大,也不大懂什么是欢乐童年,他的童年都在吃墨水。但是他喜欢,他喜欢文字中的美,喜欢看那些历史篇章,放飞自己的想象。去体味去思考。

翩翩少年畅游书海,回忆与现实渐渐重合。在地球上也曾有那么一个少年,那也是他。

他喜欢司马迁,那个史家名誉最隆之人,他笔下记录了华夏最绝妙的篇章。那远古的烽烟,人文的初始,百家的争鸣。可谓之千古之绝唱。

他喜欢李太白,那个口吐整个盛唐之人,他笔下吟唱了华夏最动听的韵律。那醉酒的洒脱,仗剑的豪迈,不尽的文华。那就是诗仙,无人可及。

他喜欢杜甫,喜欢王勃,喜欢王维,喜欢白居易,喜欢刘禹锡,太多了,他喜欢不过来了,那首春江花月夜让十二岁的他久久不能入眠。他心中的唐朝,是文字的巅峰。

他喜欢苏东坡,那个站在北宋文化之巅,他笔下谱写了华夏最优美的唱词。那肥美的肉块,油腻的肘子,鲜香的鳊鱼,爽口的豆腐,焦酥的脆饼,还有娇俏的儿媳……啧?有点不对劲。咳咳,老头儿就是最会吃的文曲星。

他喜欢欧阳修,喜欢范仲淹,喜欢王安石,他喜欢宋朝那韵律与文学相合之极致。

他喜欢四大名着。他喜欢其中每一个生动的角色,他喜欢那悲欢离合的故事。他喜欢那些文学巨擘,在土地资本王朝最后的辉煌中高声畅言。

他喜欢民国的作家们。他看到了在苦难中有人坚信着文字的力量。一个个伟人用文人孱弱的肩膀扛起了指路的明灯。

他喜欢鲁迅先生的那句,吃人。他喜欢的是那恰如其分的唯一。唯独那时那刻,他找竟不到另外一个词能够代替。

他喜欢朱自清的那句,你就站在此地,不要走动。他让不少人看到了自己的背影。

他喜欢渣男的轻轻地来也轻轻地走,他尤其喜欢那个叫胡适的死在了他乡……

他喜欢伟人的那句,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他想家了。对这个世界他只有陌生,陌生……

杨暮客看着这些陌生的人与事,好像是有人在小声警醒他,“喂……你怎么连这都不知道,你莫不是个傻子啊……”

天道宗。与太一门、正法教是整个修行界的三根擎天大柱。道祖开三十六天,一气化三清,造就了上三天。而这上三天三柱各居其一。

天道宗居太清境大赤天,太一门居上清境禹余天,正法教居玉清境清微天。

看到这杨暮客就有点糊涂了,为什么朱雀宫和天道宗都居住在太清境大赤天上。俩宗门不干架吗?后来他看了一卷叫《礼札》的竹简,大概相当于仙凡宗门治理白皮书。这回他明白了,仙界没有绝对的统治阶层,毕竟仙界大的没边儿。大家就是划一块地方,化作星辰的老祖宗说这里是我宗门固有领土神圣不可侵犯,就在里面修行过日子。而且在天外天还有一个合议庭之类的地方,大家共同讨论研究修仙界的发展方向和对凡间的治理方针,就叫天庭。当然,掌印者是由三大流……不,三大宗门轮流执掌,并且其他在野宗门拥有两票否决权。

而天外天则又称大罗天,只有大罗金仙证就寰宇星空之道化为星君才能飞升其上,与其他仙界天地沟通,并接引自家仙人躲避仙界灾劫。因为对大罗金仙名字的避讳,所以大罗天被称作是天外天。这是杨暮客推理出来的,一本仙界异闻的书说了三十六天的名字,而其余书籍都对大罗天避而不提,只用天外天代替。

小主,

不大会儿杨暮客又翻到了一本书,叫灵曦子笔谈。这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