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怎么纠缠这么小的无根无据的事情呢?他不明白,再不承认,这话题就可能无休无止地被她问下去了,到时候烦的还是自己,不如就从了吧,他想。
“也许吧,很有可能。毕竟,我对大家的写字水平,还是很不满意,你呢,从来不骄不躁,与世无争,当我看你的时候,你有时会低下头,暗暗地笑,有时也能勇敢地迎接我的目光,面容清秀,报以一笑,让我低头,或者转向。如果要让我用一个字形容你的话,就是‘乖’,乖巧的‘乖’,这个,你不会不同意吧?”
“这就对了,我完全同意,我就是这么乖,巧还算不上,学习好的人才巧呢,我不要。我还记得,你说这《好了歌》是一个跛脚道士唱的,当时就感动了一个人,那个人是在元宵佳节,那么喜庆的时候,丢失了自己的女儿,后面又祸不单行,屋子也被庙里的火烧光了,就去亲戚家躲难,亲戚就有很多闲言碎语,在人屋檐下,哪能不低头,就很不开心。在听了道士的歌后,他受到启发,也写了一首诗。
就像给材料作文一样,这东西却比作文精练得多,作文是不允许写诗的,我们都知道,所以如果放在今天,他只能打零分,但他这个作文,是诗吧,不像诗整齐,似词吧,不是词的格律,如歌吧,不知道怎么歌唱。你说,如果中考老师打分,只能是零分,但如果是你打分,你敢打30分,不敢打100分,因为满分就是30分。
但你没有往黑板上写了,而是在课桌的过道之间大声朗诵,你那抑扬顿挫的样子,忧国忧民的形状,至今还刻印在我的心头,但具体的句子,我一句也记不得了,只记得半句,说是要帮别人作新娘的嫁衣,不知道什么意思,当时我也纳闷,他女儿不见了,为什么就要帮别人作嫁衣呢,不是会睹物思人,更添伤痛吗?你说,这是为什么呢?”
“说来话长,这个失去女儿的父亲,名叫甄士隐,也就是真正的事情已经隐去的意思,他的女儿,名叫英莲,就是应该得到怜惜的意思,如果不是一个隐字,他女儿的遭遇,真值得我们大哭一场。甄士隐念完这首诗后,就挎起包袱,跟着道士走了,真正地离家出走,飘然而去,扬长而去。
他写得真好,是用他自己女儿的血写成的,他没有与妻子告别,就这样走了,不知道能不能算绝情,我当时,是这样念的,你听一听,看像不像。”
说着,他从书桌左边的最底层抽屉里,翻找他那本陈旧的《红楼梦》,他永远记得,这是岳麓书社的普及本,99万字,只要12元钱,拿到工资的第二年,他就买下来了,那时,力莉才读小学三年级,虽然他很少见她,只有在日落西山的黄昏时刻,才在准备放学的路队里,偶尔看见她清秀的身影,她的屋场人少,所以队伍也短,只五六个人,在大多数还是泥腿子的操场上,很算是一束清流。他在队伍后面巡逻着,一般是世珍或邦宁老校长训话。
不料,面上却是一本很扎人眼球的书,静静地躺在漆黑的抽屉里,漆黑的封面上,静静地躺着鲜红的两个大字——“情人”,字迹粗野,笔画四散发射,流淌着粘稠的血迹。他头脑“轰”地一声,正想她一定不能看到,这时,一双深绿色的布鞋移了过来,那清脆的滴答声,震荡着水泥的楼板,打在他心脏的神经上,像夏夜山村里的滚滚雷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