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缘起,麻将

人男失格 第三郎 1120 字 1个月前

乌拉,本名乌娜,乡下人不讲普通话,所有的普通话都被地方化、方言化了,于是,变成了街上人口中的乌拉。入乡随俗,那就叫她乌拉吧。

尊第一次见乌拉,是在麻将桌上。说是麻将桌,其实不准确,这是后来十几年之后的事情,当时都是饭桌,有时蒙上一块布,有时急了,直接开打,响得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带他去打麻将的人,名叫肖建华。一看名字,就是有文化的人取的,没错,他爸原来当过兵,回来后当过村长,现在,在镇上养猪。

猪屎臭啊。他第一次跟随爸妈到镇上看自己家做房子的时候,就在建华家吃午饭,猪栏就在旁边,十几头猪饿得嗷嗷叫,不停地用尖长有力的嘴巴拱弄混杂着猪屎的草料,一阵一阵浑厚的臭味像热浪般翻滚过来,熏陶得绿头苍蝇都有点昏头昏脑,不顾人类手掌的挥舞,肆无忌惮地扑向菜碗,沾有菜汁饭渣的碗筷,饱含盐分的渗出汗液的手臂、额头,这是它们的狂欢,盛宴。

尊的肚子随着猪嘴的翻拱而翻滚,热辣滚烫,他感觉随时要翻滚出嘴巴,要浇在这些猪的头上,然后,被猪啃掉,我啃你头上的,你啃我大耳朵上的。

他的头脑有点昏蒙,饿猪的嗷嗷声和苍蝇的嗡嗡声比没有老师的教室更加嘈杂,让他心烦意乱。

这时,老村长的声音响起:

“袁老师啊,这里比不得学堂,味道有点重,第一次到这里,可能熏得作呕,但习惯了就好,等 我们的房子做好了,我们大家就好了。”

村长好像要故意显示一下这个好习惯,大口地扒了几口饭,咂巴咂巴着嘴巴,看起来吃得很香,滋味很不错。

他对自己表现出来的不适感到羞耻,明明是人在屋檐下,在人家的饭桌上吃饭,虽说是两家合伙搞的伙食,但总归是人家打下的基业,搭了这个木棚子,有了栖身之所,才能有他们家的落脚之地,以做自己的房子。

“是啊,我们都要感谢村长,等做好了屋子,我们两家要摆一顿像样的酒席,请老家人来看一看村长的本事。”爸爸讨好似地说。

这一说越发让他觉得自己刚才不经意间表现出来的情绪是多么不合时宜,既对不起老村长,也对不起父母,他们在如此恶劣的环境和条件下为你打下基业,你还有厌恶之色,基本的做人的感恩戴德哪里去了?

这一顿,他吃得比平时都饱,都撑,就为了证明自己能与老一辈同甘共苦,懂得他们的恩情。多年以后,当他在办公室里泡着一种叫“鸭屎香”的茶叶时,他总是想起当年的饱含“猪屎香”的那一顿午餐。

虎父无犬子,虽然这是一个老村长,但当过兵,见过大世面,一村之长,能见到乡里的大干部,各方面都见多识广,儿子的见识和气质,也果真跟其他村人大不一样。

他清楚地记得,上小学时,走过半个来钟头的路程,就到了牛阿排的街上。中间一条青石板路,虽然牛屎、猪屎、狗屎、鸡屎、鹅屎、鸭屎,被路人踩得分不清楚种类,但起码是村中最直的一条路了。两旁都是肖姓人家的房子,外边阶沿与路平行,里面都高出半个多人高,看到他们蹲在阶沿上或吃饭,或聊天,都觉得他们高人一等。

建华家就住在这条街上,而且是最南边的打头的一家,旁边一个很大的晒稻谷的黄土坪。说老实话,他对建华,其实很少打交道,因为建华比他低两个年级。他玩得最好的朋友是与建华家隔了三四家人的肖春家,因为他们同班,肖春的姑姑嫁到东水坑的袁屋,成了他叫婶婶的一个同屋人。对了,就是对他的那个东西说东道西的那个婶婶们中的一个,而且,她就是主角。

而肖春与建华家关系不好。见怪不怪,邻居家的关系就没有几家好的。既然跟肖春好,就不能跟建华太好,否则,好,也就好不下去了。不过,由于尊的成绩过于优秀,很多同学还是愿意与他搭上几句话,看能否学到点什么“读书的经验”。

但建华搭上他,似乎并没有什么学习的目的,反而似乎是有所炫耀。有一次,似乎是中午,似乎是建华他爸,也可能是建华自己,屡次三番(这也是常有的事)叫他喝水。不过,这次也许是口渴得厉害,也许是鬼使神差,总之,没有百分之一百的必然性,他终于踏上了台阶,去他们家喝水了。虽然喝的是瓦水缸里的冷水,但甜丝丝的,又有“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教导,他便与建华熟络了起来。

在他的印象中,建华笑得很开朗,比一般的同学都开朗,他带他看他们家的照片,安放在透明玻璃的背后,高高地挂在墙上,当然是最显眼的地方,神位的上方的两旁。他把它取下来,告诉他,这就是他的爸爸,穿军装,戴军帽。有没有挎枪,他记不得了,可能是没有,不然的话,他应该记忆极其深刻,因为那时在他的脑海中,枪是可以穿过一座高山,打爆山那边的一栋房子的。即使没有挎枪,也是威武得了不得,他知道,这就不是一家平凡的家庭。

但比起建华姐来,建华的笑就有点没有规则了,像大路边的南瓜花,随便开放,牛鸡鸭都可以踩,可以啄。她的笑,是像池塘边的蔷薇,在老厅堂的下边,一口大水塘,就生着这么一篷繁盛的蔷薇,枝叶垂到水中,随波荡漾,花苞儿也随风招展,就像她的笑容一样。

她高大,苗条,虽然比他才大几岁,他却觉得她大了好多。经常穿着白底红花的衣服,干净,纯洁,在一群蓝布衣衫中间,格外引人注目,说是鹤立鸡群,一点儿也没有冤枉那些鸡。所以,他与她,没有说过话。

不过,一看到她,总让他想到淅淅沥沥的泉眼细流,这让他羞耻,然而,他总是忍不住,所以,每次看到她,他就会脸红的不要不要的,心热,然后扭头就走,自责自己的肮脏、最低、不忍的羞耻。

这事儿,说到底,就像名人名言说的,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海,要怪,也还是要怪她的弟弟。她弟弟的一番见解,令他终生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