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章 老高

南城的风波来得快,去得也快,人族很快适应了新的生活。虽说守城的神族战士和鉴神司对待他们依旧温和,可所有人族心中都明白,那看似双方平等的地位,完全是由神族一方操控的,人族只配小心翼翼地活着。

种族的卑微感,被芙蕾雅悄悄种植在南城人族的心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卑微的种子会随着风慢慢向东神洲飘散,落到每一个人族的心中。到那时候,失去骨气的人族就会完全沦为神族的附庸,东神洲也就完全变成了神族的土地。

在南城灾难结束之后,芙蕾雅第一时间赶回了南城。当她听说白虎虚影出现在南城后,美丽的脸上显露出十分的凝重。引魔族进南城本是她想要制裁人族的手段,托海棠寻找的魔族死囚犯实力不是很高,更何况自己已经嘱咐拉夫里大人紧盯南城,可谁曾想南城还是出了大乱子。

一个踏阶后期的魔族居然召唤出了白虎虚影……

芙蕾雅把玩着手中那形似参天魔柱的木条,微微叹了口气,里伯大人没有手下留情,否则将李峰留个活口,说不定能套出更多的消息。不过聪明的芙蕾雅也大致推测出来南城之变的前因后果,恐怕是魔族的聪明人看破了自己的想法,特意过来捣乱的。

宫天许。

芙蕾雅笑了,整个魔族能有如此智慧的人,恐怕就只有他一个了吧?

不过让芙蕾雅有些在意的是,无论是从拉夫里大人的口中还是当天被困在南城的人口中,都说南城的四周出现了四根魔柱,可自己手中就只有一根。另外,芙蕾雅还听说在当时,拦住李峰的另有其人,奇米只不过是最终创造出阵法破绽的人。然而当自己询问奇米的时候,被自己认为忠心耿耿的奇米却闭口不谈,一口咬定就是自己一个人托住了李峰。

奇米是飞鹰领的天才,并且心思无比澄澈,绝对不会做出背叛自己的事情,但现在的奇米却一反常态,只能说明这个人的身份十分特殊,在关于种族发展的程度上甚至要高于自己的地位,这才让奇米对自己说了谎话。

首先排除承印者和踏阶之上的神族天才,芙蕾雅虽然身在东神洲,可对于神境之中的天才十分熟悉,若真是神皇大人留下的后手,恐怕一个喷嚏就能把李峰碾死!并且当时自己身在天神教,也的的确确感受到了奇米那冲天的剑气。

踏阶境之下,也就是腾空境,而最近出现在东神洲的腾空境能和踏阶境一战的,就只有之前在青神峰露面的迪安。芙蕾雅眯起眼睛,据报告和自己的推测,这个迪安的实力十分可怕,以腾空战踏阶,以肉身对抗大道之力,其妖孽程度甚至在鲁比和安德之上,俨然触碰到了承印者的层次!

雷电,肉身之力,从未表露过的神力属性……啧啧,怎么这么像一个人啊……如果是他,奇米会帮着隐瞒也无可厚非。

话说回来,这个叫亚森的天才还真是神秘啊,据说就连神皇大人也没有看清他,在神皇在神宫之中举办的庆典,亚森都没过去。芙蕾雅眯起眼睛,她现在真的想直接找到他,用自己的天赋看一看这少年的内心,不过现在最重要的事情还是东神洲的各种事情以及即将建成的夜猎围场,亚森的话,就先让他在东神洲自由散漫吧。

这个世界上,是不会有人怀疑亚森对神族的忠诚的,他可是凭借一己之力,将几度徘徊失败边缘的神族拯救出来,真正做到一人之力颠覆整场战斗的神族英雄。芙蕾雅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确定南城的人族在自己的计划中已经完成了卑微的蜕变后,芙蕾雅放心地离开了南城。

两个月后,有关南城的事情依旧在人群之中大肆宣扬着,诡异的阵法,四圣白虎虚影的出现,强势出手的神族守护者快速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人族示弱,需要神族大人出手相助才能存活的观念,也从种子慢慢长出了嫩芽。

天陌城,是靠近天府城的一个小小城镇,由于天府城被擎松岭和六曲河包围,人们想到天府城就必须要经过这个地方,久而久之,为了满足人们旅途停歇的要求,一些有心人在这荒山野岭建起了一座座小酒楼,吃宿休息一应俱全。随着天府城越发繁荣,它旁边的这个小城镇也随着鸡犬飞升,逐渐有了城镇的模样。

陌,道路。天陌城,通往天府城的道路之城。

白天的天陌城显得有些荒凉,人们和马匹都埋头赶路,街上的店铺也都关着门,只有在晌午的时候,才会有零星几家店铺开业,为过路的旅人和镖队提供美酒和食物。这种惨淡的光景会一直持续到下午,当太阳落山后,夜幕遮蔽了整个天空,天陌城才真正活了起来。

火焰的光芒照耀在琉璃灯罩上,折射出五彩的光芒,街道上的火把熊熊燃起,有些店铺甚至花了大价钱去购买那些修炼者使用的照明物,以灵力催动的灯火来进行装饰。天色已晚,旅人们都停下了脚步,镖头们也都放下武器,准备在这里小歇一晚,收拾妥当后明天再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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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十斤熟切牛肉,再来五斤上好的白酒!”

“老板,听说你们这里也卖竹酒?我来的地方也有竹酒卖,正好路上口渴,来一壶竹酒!”

酒和肉,是剽悍的男人们最爱的东西,他们把拎着一路的兵刃放在木桌子旁,大大咧咧地坐在凳子上,风韵犹存的女人画着淡妆从后厨端着一盘盘牛肉款款走来,不少新来的客人两眼放光地望着女人那纤细的腰肢和白皙的小手,眼睛都恨不得贴在那高耸的酥胸上。

“臭小子,看什么看!嫂子是你能看的?”一个壮汉伸手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随行少年的后脑勺,笑骂道,“你若是再看,小心老板拎着刀把你眼睛剜出来!”

少年缩了缩脖子,机灵的眼睛来回乱转,这才发现,同行队伍的那些号称阅女无数,甚至成天都泡在花楼里的色鬼们此时却老老实实地坐在凳子上,眼观鼻鼻观口,那美艳的妇人好像是要人命的毒蝎,让所有人都正襟危坐起来。

后厨的门被打开,少年这才明白为什么这些镖师也好,旅人也好都不敢过分僭越。

一个身高两米开外的壮汉像一头巨熊一样站在人们面前,木质的地面似乎承受不住他的踩踏,发出嘎吱吱的声响。因为他的块头太大,脑袋几乎要触碰到天花板,宽阔的胸膛好似金铁打造一般,茂密的毛发好像树枝一般直直挺立着。他的手指粗得跟路边的小杨树,巨大的手掌似乎比桌面还大。

他的手中,夹着一坛坛美酒,那是少年从未见过的拿酒方式,一坛十斤的酒,算上外面的酒坛少说也得十二三斤,这壮汉只用两根手指就轻轻松松地将一坛美酒夹了起来。手指有五根,酒坛就有四坛,壮汉只用手指的力量,就能带动将近五十斤的重量。

酒楼里的人不少,可壮汉却能十分轻盈地在人群之中来回穿梭。在壮汉经过少年身边的时候,眼尖的少年一眼就看到,每个酒坛中,酒水已经倒到了坛口,只要有一点晃动酒水就会倾洒而出,然而任凭壮汉如何晃动,酒水愣是一滴没有洒出来。

这个壮汉绝对有一身惊人的武功!

“老高,这小子刚刚可一直盯着嫂子看,眼睛都要掉下来了!”少年身边的男人笑着大声嚷嚷道。这句话可把少年吓坏了,那壮汉听到了男人的话,走了过来。随着壮汉越来越靠近,他给少年的压力更大了,少年连忙躲在了男人的身后,无比后悔自己刚刚没有管住自己的眼睛。

壮汉将手高高抬起,少年吓得闭上了眼睛。

想象来的重拳却迟迟没有落到少年的脸上,少年试探着睁开一只眼睛,铁塔一样的壮汉站在他面前,将长长的手臂完全伸展,把手中的酒坛送到了二楼的小桌上。沉重的酒坛缓缓落下,站在二楼的靓丽少女轻轻拎起一坛送到二楼客人的桌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