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日益闷热的天气,庞凤刚索性剃掉了头发,变成了一个光头。
而且,大多数时候他都是赤裸着上身,四处奔波忙碌。令人惊讶的是,尽管长时间暴露在炎炎烈日之下,但他似乎拥有超乎常人的耐热能力,始终没有被高温所打倒。
与此同时,他原本白皙的肌肤也渐渐被太阳晒得黝黑发亮,与刚来北京时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而最不能容忍的有三件事:一是他们每天吃饭是早八点,下午两点和晚上八点,不习惯呀,一开始真是饿坏了,过了好些日子才顺过来;二是吃剩饭,一般情况,饭店员工的伙食是吃顾客剩下的饺子和没大动的菜,人家埋单走了,服务员收拾桌子时就单独放在后堂,作为自己人的饭菜了,不说好不好吃,也不卫生啊,吃不下去也得吃,少吃还挺不到饭顿,大不了饭后喝些醋,就当杀菌了;三是晚上睡觉,没有床,只好摆两排有靠背的椅子,睡在上面,因为椅子单个组成,不平乎,睡一觉很不舒服。
有的人晚上把几个桌子拼在一起当床,要比在椅子上睡好受多了。
也不知咋的了,那一年北京出奇的热,空气都是闷闷的,也不流动,像是会要把人窒息一样,喘不过气来,不到半夜以后谁也甭想睡着。
而早五点就得起来去上货,每天总是困,如果赶上下场雨,那感觉老幸福了,可总共也没下过几场雨,有点冷风就乐屁了。
饭店里年轻的小伙子和女孩,好几对都是恋人关系,晚上他们就睡在一起,在面案间睡三个女孩,有两个有男朋友,晚上经常过去睡在一起,他们之间就拉个布帘作为屏障,彼此搞些动作,也都不在乎隐蔽。
只可怜了那个没有男朋友的女孩不知怎么煎熬才能睡着,她每天张罗着要换地方,到底还是出来睡在椅子上了,虽遭点罪,不会受别人的随意行为影响弄得自己的心灵不够安稳。半年后,饭店黄了,他也回来了。
不过经历了热的洗礼后,他不怕热了。这段记忆,过去二十年了,依然是那么清晰,痕迹不深却很牢固。
那一闪即逝的回忆,如同流星般划过思绪的长河,仅仅稍作停留后便如疾风般疾驰而去。
他的意识被猛地拉回现实之中,那些曾经的经历宛如一把磨砺意志的利剑,让他饱尝了人生的酸甜苦辣。
如今的他已不再像往昔那般,遇到挫折便怨天尤人。相反,生活的磨难使他愈发坚强,能够从容地应对这世间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所带来的种种艰辛与困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