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问题一出,众人议论纷纷。

“应该算是吧?”柳絮一边认真地写笔记,一边有些不太确定地问身边的江枫。

“不算。”江枫笑着说。

“为什么?”

“你听罗老师给你解释。”江枫卖起关子。

“当然不算!”罗祥听到大部分学生都回答“算”之后,笑着挥动起右手说,“为什么?因为狗它没有学过法律啊!它没有法制观念。”

“江枫,你不是学经济学的吗?”柳絮看江枫的眼神里似乎又多了一些什么。

“稍微了解一下,万一以后遇到不法侵害了,咱们还多少能用一些法律武器嘛。”江枫笑呵呵地小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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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再来一个问题。如果被你踹死的狗比较贵,这个叫什么?”

这下,学生们又懵了,不是正当防卫,难道是违法?

“这个叫紧急避险。”罗祥推了推眼镜,接着问,“如果现在是一个法外狂徒,叫张三的男人放狗咬你,你把狗踹死,这个算什么?”

“这次算正当防卫了吧?张三是人,他懂法。”柳絮凑过来小声问江枫,少女清新的口气立刻进入江枫的鼻腔。

“嗯,是的。”江枫点点头。

这些美好的少女们,都很好闻,可是每个人的味道都不一样。

可能这就像是镜花缘里,每个花仙子因为分属不同的花类,而有着不同的香气吧。

要说最让江枫舒服的味道,莫过于夏依然和皓月,这两个姑娘性格类似,体香也接近。

虽然两人天各一方,身高和容貌也截然不同,但都住进了江枫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

“这就是正当防卫了。因为这只狗,已经是张三犯罪的工具了。”罗祥接着说,“接下来比较难了,如果张三放了条疯狗咬我,我没去踹狗,我去踹了张三,这算是正当防卫吗?”

“算吗?”聪明如柳絮,听到这儿,脑袋也已经有些浆糊了。

江枫还没回答,罗祥则一指江枫问,“这位同学,你觉得算吗?”

“算。”江枫站起身,“疯狗我打不过,我打了主人,同样制止了疯狗对我的不法侵害。”

“很好,”罗祥投以一个赞许的笑容,示意江枫坐下,“这就叫,擒贼先擒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