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演绎

北原随手翻动着桌面上的资料,方才脸上露出诡笑的表情迅速收敛,又恢复如常。他平淡地转过身来,看向对面的被告律师开口道:

“除呈交西洋法判例外,原告还主张下川的点校作品构成著作权法规定的演绎作品。”

【演绎作品】

【所谓演绎作品,即使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之上,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活动而产生的新作品。例如,你将《罗密欧与朱丽叶》翻译成了汉文。那么尽管《罗密欧与朱丽叶》本身已经不再受版权保护,但是对其的翻译却会构成所谓“演绎作品”而受到版权保护】

“依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下川对于《东土巡游遣唐记》的点校活动,属于法律规定的注释、整理等活动。考虑到汉文原典的点校,需要学者极高的专业水平。非普通人可以胜任。此项门槛的存在本身,已经说明了汉文点校并非机械性的重复劳动。”

“同时,每个学者对于历史知识、古代汉文的掌握程度不同,以及手中积累的资料多寡,亦会呈现出不同的点校结果。该点亦可以证成对于汉文的点校成果可以呈现出个人风格化的特征。”

“据此,原告下川对于《东土巡游遣唐记》的点校,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演绎作品,应当获得法律的保护!”

这位年轻人在法庭之上,再度切换了一个角度。

在外人看来,这是一个理智的做法。当在进行学理和判例的论辩不能胜过面前这位大教授时,那么最佳的策略就是在再度回到成文法上,紧密围绕法律的规定来展开阵地战,而不是执着于需要高度理论知识储备的判例大战。

宇都宫听到面前的北原讲到了演绎作品,不由得蔑笑了几分。说句实话,就在刚刚,当他抛出音乐曲谱案作为最后的进攻弹药时,他曾一度担心对面的这个年轻人会不会再次按下手中的遥控,呈出第三个判例。

他的呼吸甚至在那一刻有所暂停。

结果,并没有。

能够搜索到以色列最高法院的判例,已经是他们的极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