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你把这玩意儿叫蜥蜴?

白洛并不抗拒杀人,作为愚人众的一把利刃,早些年死在他手里或者间接死在他手里的人,根本不在少数。

现在杀起人来,自然也没有太大的负担。

更何况是盗宝团的人。

和游戏里描述的有些许不同,提瓦特的盗宝团可不仅仅是挖坟掘墓那么简单,只要有宝,就没有他们不敢干的事情。

杀人越货如同吃饭喝水一样随意,就连自己人,他们都不会放过,毕竟只是一群求财的乌合之众,能有什么真情意。

所以在白洛一击弄死他们的头领之后,他们便鸟作猢狲散,钻进林子里寻不到踪迹了。

“记住!爷叫达达利亚!报仇时别找错人了!”

望着离开的那群人,白洛也没忘记报一下自己的名号。

达达利亚是执行官,他白洛也是执行官。

四舍五入一下,白洛约等于达达利亚。

反正这群人又不会真去找那个叫做达达利亚的人,就让他背个骂......不对,这也算不上是骂名,应该是行侠仗义的好名声才对。

我真是个大善人。

只有七七略显迷茫的看着白洛。

他不是叫洛白吗?

白术让七七采的药,其实就是凝光所安排。若是以七七一人之力,没有十天半个月应该回不来才对。

毕竟敕令经常出岔子,也要耗费一番时间。

但有了白洛之后,不到三天的时间他们便采齐了药材,也就只差最后一味。

“蜥蜴?是这种吗?”

随意从石头缝里捏起一只蜥蜴,白洛询问道。

这种蜥蜴最喜聚在潮湿之处,一抓一大把,根本不是什么稀罕物。

“比这个要稍大一些。”

七七已经不是第一次抓蜥蜴了,但她记忆力不怎么出众,只记得那蜥蜴喜欢钻入地下,应付起来很是麻烦,要追好久才能取下些药材。

“哦,那个什么幼龙蜥吗?”

那种到处乱滚的小家伙,让白洛想起了早柚,那天在稻妻没抓住她,一直都是白洛的一个遗憾。

等去了稻妻,去寻一下吧,总不能留下遗憾吧?到时候带些胡萝卜和槿瓜,最好寻些日落果。

想必她一定会很喜欢。

“好像是这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