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易苗等到帐外有了人马走动声,出了帐篷,梳洗一番后,再次同李济成一同上路了。昨晚一顿酒下来,两人相互之间多了一番亲近,少了一份戒备。很快两人就说到了李济成去叙远的目的,李济成不再隐瞒,说这次出来是奉了康王的命令检查沿途防卫和调集人马准备攻打叙远。提到了康王,易苗好奇的问道:“康王是个怎样的人?”
于是李济成就讲起了康王的生平。原来这位康王李维信是越国枫叶郡人,出身寒微,家境一般,家中略有薄田。李维信的父母一心想让李维信当官,所以不遗余力的供他读书。他开始也算争气,很早就考上了童生。可是此后,李维信就如同遭受了诅咒一般,连考了十几年,都是榜上无名。家中为了供他念书,父亲和弟弟起早贪黑的种地和打零工,拼命挣钱,即便如此家中还是毫无余财,连给他们兄弟娶媳妇的钱都没有。也许是黄天不负有心人,李维信在三十五岁时,终于考上了秀才。如此一来,族中欢腾,家里也总算见到了翻身的希望。因为有了秀才的功名,家中的田产就可以免税了。过个一两年,生活总会好起来。而且李氏宗族对他们家也开始另眼相看,对刘维新家里也开始多有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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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未来的日子会顺风顺水,谁知道却是福无双降。李维信考中秀才不到半年,父母就先后生病离世,为了给父母治病,李维信和弟弟连家中田产都卖了。没了田产,弟弟只能在外打零工,李维信这个秀才自然是不能出去做工的,依然准备考举人。父母去世后,去市场买菜的活,就只能由他来做了。可是去多了,李维信就发现市场里盘踞着一群地痞无赖,他们不但强买强卖欺负摆摊的商人,还每月向他们强行收取保护费。李维信也许是读书读多了,不但眼睛里揉不得沙子,还有些一根筋。想想能考十几年秀才不放弃的,不是一根筋也办不到。
了解了详情,他跑到县衙里去告状。县令听了他的控诉,说告状需要人证物证,便打发他走了。之后的一个月里,李维信天天到集市里劝说摊贩去县衙给自己作证。谁知道不但没人响应他,后来只要他去集市上,摊贩们见到他都跟躲瘟疫一样躲着他。找不到证人,李维信就等,等到无赖欺负人时,他马上跑到县衙去找班头到现场抓人。可是那些班头衙役哪里会不知道菜场有无赖,集市里收的保护费自然会有他们一份。每回李维信来报案,衙役们就一边拖住他,一边派人去给市场里的无赖报信。拖够了时间,衙役们才随他去了几次,自然是毫无所获。其实要不是因为他是秀才,衙役们早都把他轰出去了。
受了几次挫折,其他人早就放弃了,但是李维信却不放弃,依然坚持去劝说摊贩。无赖们知道了李维信的所作所为,派人谩骂威胁,不起作用。后来无赖头头气不过,干脆在集市上当众用板凳把李维信的胳膊给打断了。这一下,不得了了,秀才被人当街打伤,在县里不算小事,县令不得不处理此事。为了让李维信以后不再来县衙纠缠,县令顺便把无赖收取保护费的事情一起处理了。无赖头头被投入大牢,家财充公,其他无赖也都被罚了钱。李维信也得到了医疗费的赔偿。
县令以为这样,耳朵根子因该可以清净了,可李维信却觉得这样处理不公,依然不依不饶。县令问李维信如何觉得不公,李维信说:“无赖的钱都是坑害摊贩的,县令把钱充公了事。这样处理,好比是小偷从百姓那里偷了钱,强盗又把钱抢走了,被偷的百姓最终还是受害。”
见到李维信把自己比作强盗,县令再也没有好气,说了一句:“本官是依律而行。“就派人把他赶了出去。
李维信仍然时不时的去找县令理论,都被挡在了县衙外。他找集市中的商贩,希望他们能集体去县衙前声援自己。可是这一帮连无赖都不敢反抗的商贩,哪里又有胆子去县衙闹事。李维信胳膊还没全好,又碰到了一件事,最终改变了他的后半生。这天,他走在大街之上,看到一名华衣公子醉酒骑马而行,搁到现在就叫醉酒驾驶。可能喝的实在太多,公子在马上没有坐稳,直接摔在一名路过妇人的头上,导致那名妇人头部撞地,还断了两根肋骨。好秀才李维信立刻又去报了案,县令见到又是他,自然没好气,推脱公务繁忙,明日再审。
次日倒是开始审理了,但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李维信从证人变成了被告,被告变成了证人。受害者和证人都指证他过失伤人。李维信当然不服,当堂指证证人才是过失方,于是他成功的赢得了另外一条罪名,诬告他人。这一场官司下来,李维信不但要赔偿被告,还因为德行有失,被学政剥夺了秀才的功名。最为讽刺的是作为作案工具的马匹也被充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