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主史密斯在出售印染厂的过程中,得知了道格的计划。
于是他恶从胆边生,在道格付完钱后,想要杀掉道格灭口。
不管是印染厂本身,还是道格的购买资金,亦或是《大富翁》的生产权他全都要。
但怎想到道格身旁那个瘦弱而忠诚的随从,居然身怀枪支,一枪将他爆头。
枪声引来了警察,道格忠诚的随从被关入监狱。
史密斯的遗孀起诉随从,不光要求一命偿一命,巨额的赔偿金,甚至连印染厂《大富翁》也全都要。
她请了最奸猾的律师,而道格这边则只有一个很糟糕的律师。
尽管道格力挽狂澜,但依旧没能拯救随从的生命。
哪怕最终《大富翁》顺利发售,心地善良地道格依旧难免悲伤。
拥有这样故事的《大富翁》难道不应该买么?
道格之所以有这样的信心,是因为曾经他的身边,就发生过不止一次类似的事件。
他原本生活在一个小小的县城中。
忽然有一天,三个男人入室抢劫县城边郊的一处饭馆。饭馆的男主人被杀,女主人被轮(和谐)奸。
这三人尚未伏法的时候,这件事就已经在县城闹得沸沸扬扬。
原本生意极其一般的饭馆,因为县城人的好奇心,一下子生意就红火起来了。
另一件事,也发生在县城当中,不过是在县城中央。
县城中央的一家金店刚刚开张没多久,就被人入室抢劫。
留守在金店的看守被杀死,罪犯一周后伏法。
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金店的合伙人已经打算关门认栽。
但是,却在事情发生两三天后,迎来了一大波客人。不光是县城周边的人,就连市里,省里的人都过来买黄金珠宝。
边买的时候边问,“是死在这里的么?”
那段时间,是这家金店生意最好的时间。
消费者喜闻乐见人血馒头,不!人血面包。
没有歪打正着碰上这样好事儿的道格,要亲手制造一件这样的好事儿!
只有鲜血浇灌资本之花,利润才能硕果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