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月5日12:37

一点日记 尘一尘 83 字 2个月前

人,总归要分成值得被记住的和不值得被记住的。

而大致细数往前十几年记事知事时间,我确实是想成为一个值得被记住的人的。

然而,无论是论相貌,还是论学识。亦或者论气质。我都远不如人呢。

当然,今天也不是自怨自艾。这种事我早就已经习惯并且适应了。

我只是在想,是不是要接受自己就是不值得被人记住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