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银鞍白马,踏尽冬风

一剑吞鸿 曹家大官人 1783 字 1个月前

浩荡秋风不知愁,少年飒踏卷红尘。

阳乐城城西三里的一处矮山山顶之上,刘懿和乔妙卿,正在凝神东望。

两人脚下,一条蜿蜒曲折的官道,劈开郁郁葱葱的广袤平原,向东一泻而去,在万里无云的碧蓝天空下,恍若一条闪亮透明的缎带,温柔地缠绕着雄峻粗狂的辽西平原,美的让人心醉。

两人被眼前恢弘的景色所吸引,一时间,竟无法言喻,只能悄然欣赏着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目之所能及处,便是大汉帝国与高句丽国的分界线,吉恩河。

良久,阳光划过了地平线冉冉升起,盎然的生机,弥漫了整个清晨。

刘懿揉了揉眼睛,转头回望,平田军的士兵们,正在有条不紊的起炊生火,眼前的人间仙境,顿时多了些人间的烟火气息。

咕噜咕噜,刘懿的肚子,不自禁地叫了起来。

乔妙卿扑哧一笑,轻声道,“真是个人小饭量大的家伙。”

刘懿还以一笑,诙谐道,“多吃多干,少吃少干,不吃不干。我吃得多,证明我能干啊!”

小娇娘正要还以颜色,却忽然从刘懿语中听出了一丝‘弦外之音’,不由得脸颊浮上两片红云,如秋天熟透的苹果,娇羞的不成样子。

刘懿看着乔妙卿忽然娇羞的样子,一是不解,思索几息后,他忽然回过味儿来,对乔妙卿憨声一笑,转移话题道,“啊,这个,下面的战饭,应该已经做好了,我们快收拾收拾,启程吧!”

乔妙卿点了点头,悄然应允。

.......

这是刘懿第一次穿上京城中散大夫墨德擘前来传诏时顺道送来的朝服,他始终觉得朝服官气太重、不接地气,所以,在受领五郡平田令,兵出凌源山脉后,他至今也没有穿过一次。

但今天不同,今天是平田军整军进城的日子,也是向辽西百姓展示平田军军威的日子,更是向天下人彰显天子平田之煌煌决心的日子。

今天,这件朝服,不穿,也得穿!

汉朝的官服制作极其精美,黑色的袍服交领、右衽、系带、宽袖、红衬、敛口,给人一眼大气而又不是婉约的感觉。

刘懿身着官府,外腰佩挂青色组绶,腰间鞶囊携放一枚黄铜官印,加戴进贤冠,胯下赛赤兔健硕无比,好一个英俊潇洒朗少年。

人靠衣装,一向粗布麻衣的刘懿穿上这一身行头,隐隐有一种少年老成的滋味,让人望而生畏。

刘懿策马出营,营外,三百平田士卒严阵以待。

少年抬眼望去,一片金戈铁马。

只见士兵们盔甲鲜明、刀枪锃亮,胯下战马线条优美、肌肉健硕,乔妙卿与北尤皖素衣浅斗,如花傲放,各有风韵,停在军中格外亮眼。

阳光正好,时光正好,刘懿大喊一声‘走着’,轻扯马缰,赛赤兔打了个鼻响,一骑绝尘而去,三百骑纵马跟随,掀起一片尘土。

巳时三刻,刘懿找了个人声鼎沸的时段,挥兵策马,从阳乐城北门缓入,整个平田军气焰雄壮,人马合一,光彩夺目,瞧见之人纷纷驻足,赞叹不止,当真快活煞几个白头翁。

阳乐县的军民百姓们,仰头望去可以媲美龙骧卫的精锐骑军,再联想到去年那个智计无双的少年,不知谁说了一句‘是去年那献计少年英雄’,夹道军民顿时欢呼雀跃,叫好声此起彼伏,有些人甚至不自觉喊破了嗓子,湿润了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