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还请下马(晚上还有一章)

江山入墨 书命 1206 字 1个月前

李乐是将才中的将才,跃马提枪,领兵可破万军,只是,再好的将军,也未必是一个优秀的帅。

事实上李乐从来不是,在十万兵马相持之时,无论是巫凉戈还是自己,均不会是那个青衣少年的对手,可到了二十余万兵马较量,李乐便只能将大军分为杀破狼三军借助地形阻拦自己的大军,而如今的百万之战,李乐,只会败的更快。

哪怕他们手中有着“投石器”这种战争利器。

更何况李乐指挥他的百族战士还好,如何指挥的好那些苏玉与墨夜聚集起来的士兵?如同一个壮汉,一边的身子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活动,而另外一边却有着极高的延迟,莫说与人争斗了,就是简简单单的走动只怕都很困难。原本若由墨夜苏玉各统一路,由李乐率骑兵策应,自己断无生机,但如今墨夜于峰顶之上被皇拖住,苏玉却在长安,便是那李乐毫无生机了。

“把大营建在最不熟悉的军阵之中,借此指挥兵力吗?”麦斯尼面无表情的跨上马,此时他倒有些佩服这位对手,虽然对大军的调度并非自己对手,可这种应变能力却是罕见。

而后挥鞭——

既然如此,我就试着冲一冲你所在的营盘,届时,不知道你的鬼点子还好不好使。

麦斯尼是个很简单的人,所以他能把很多事情做的漂亮,所有的事情对他而言只应该有一个最合理、最理想的结果,其他的可能性,他都不会去考虑。所有的军阵也好、奇策也罢,都会有一种上天注定的破法,就好像所有武功都应该有一个最简单直接的破解之法一样,这就是他的理念。

所以在想明白李乐凭借着什么在自己手下撑了一下午之后,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自己带兵出击,这是最合理的战术,所以,这是他唯一的选择。

马上的麦斯尼用的是两柄锤子,其实他更喜欢拳头一些,不过一个将军在马上用拳头杀人委实奇怪了些,好在锤头在他看来就是拳头的特殊版,用起来倒也顺手,何况冲锋的时候面前哪有能真正挡他一挡的存在?

没有左冲右突,只有直直的前进,那些中了自己一锤的人类到底是少了脑袋还是断了胳膊他并不关心,战争原本就是要死人的,如同那一个个摆上桌面的伤亡记录,习惯了,也就不介怀了。

果然,人族的军阵已经开始瞎动了。

麦斯尼点点头,左手顺手一撩卷起一片血雾,只是他的心里隐隐有些不安,那个李乐,就这么看着自己冲杀?

那个李乐,就这么任由自己将他的阵形打乱?

有人袭营,二话不说,提枪便刺,青衣白马,高呼快哉——这是李乐应有的样子,而现在这种情景……

莫非是有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