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要?”余生看了看天马,扫视四周,最后取了一破碗过来,为它倒上了半酒提。
天马舔了一口,在嘴里咂摸一番后闭上狗眼,仔细回味着酒香。
余生也迫不及待的又饮了一杯,却不急着下咽,让酒液在喉咙间徘徊。
这忘忧酒很神奇,它滋味甚美,却让人不忍心贪杯,只想一口一口的慢酌,将时光拉长,将岁月变慢。
各种美好的记忆,曾想象过的美好都这慢悠悠的时光中涌上了心头,让人沉醉期间。
只想时间再慢一点,再慢一点。
“忘忧酒,忘忧酒。”余生低语,终于明白这不怒果酿造的酒带来的美妙了。
人生在世有许多忧,许多念念不忘的事,在念念之中就再也忘不掉了,所以酒不解愁,也不解忧。
许多酒令人忘忧,只是在麻醉人,让人暂时忘记忧愁。
忘忧酒则不然,它让人身子舒适,将人带到美妙的记忆和幻想中,用期望的美好来填补现实的遗憾。
沉浸在那般美妙中,所有现实中的忧愁都抛之脑后了。
这酒才真的让人着迷,宛如附骨之疽,沾上就再也戒不掉了。
难怪酿造一缸就用了余生拯救一个镇子所得到的功德值。
在余生和天马回味的时候,狗子又探进了头。
先是疑惑的望了望呆呆不动的一人一狗,继而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清香,当即蹑手蹑脚的下来了。
它很快找到了天马旁边的破碗,舔了一口,很快也陷入了天马一般的沉迷中。
余生望了望脚下,趁机给了狗子一脚,“虽然不知道你刚才骂的啥,但踢你就对了。”
狗子不以为意,它刚品了忘忧酒,余生这一脚的痛,它立刻就忘记了。
今生,余生没有太多的忧愁,不至于太过于着迷,不过还是喜欢上了这酒的淡雅。
他灌了一葫芦,又倒给余生一些后,慢悠悠的上到阁楼。
他把笔墨纸砚铺开,正要对着烟雨朦胧的山川湖泊练字时,余生抬头见凤儿游荡在湖边,所有水鬼见到她以后,纷纷跳水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