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乔装的福,一直没人认出他们,让余生得以在众目睽睽之下与照姑娘亲近。
不过大道上的行人还是太多了,又转悠一会儿后余生他们决定离开人群,去巷子里转会儿。
进巷子时,俩人遇见了一卖干果的摊子,余生掏钱想要买一份时才发现换衣服后俩人身上都没带钱。
向摆摊的阿婆歉意一笑,俩人走进巷子。
在闪耀星空下,在隐约灯光中看到一枝花未眠,探出墙头,在微弱的灯光中散发着暗香。
俩人循着岁月和脚步打磨光滑的石路走着,置身于热闹与安静之间。
搂着照姑娘的腰,余生抬头仰望着天空,在寂静中突然道:“遇见你之前,我最喜欢仰望星空了。”
“为什么?”照姑娘也仰头。
“我一直觉着,在漫天星辰之中有一颗是我的来处,也是我的归处。”余生说。
“归处?”
一年以前,余生对人生的期待是在客栈当个大荒的过客,不被妖兽鬼怪所扰,按部就班的活下去。
或许会娶一漂亮媳妇,或许会孤独终老。
在死后留给这个大荒一堆未解之谜:阿拉伯符号,算数,英文字母之类的,顺手再写个原子,分子什么的。
万一千百万年后被世人发现和理解了,也能让他们费尽心思的研究他那腐朽的老骨头。
当然,留下一些“南荒,北荒,北荒自古以来…“也是十分必要的。
“我会守在客栈,在一生中遇见许多来去匆匆的客人,猜他们的归途和前程。”余生说。
这些客人在余生的生命中出现,如同指尖的烟火,忽明忽暗,最后沦为一抹灰烬,留下灰色的空白。
但小姨妈的出现,如同北斗,闪耀了他的整个余生,让余生渐渐不再仰望星空。
“很遗憾没有在你最好的,最艰难的时光遇到你。”余生低头对小姨妈说。
在烟花绽放时,照姑娘的对故城的留恋与怀念瞒不过余生。
照姑娘一笑,将余生推开,倒背着双手道:“也不晚,至少最好的时光现在才刚开始。”
在遇到你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