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清河按压住怒火对李父情妇说:“这位大娘,您听好!拿了别人的钱财,拒不归还,你这是犯罪,犯的是侵占罪,懂吗?是要坐牢的。”
李父情妇说:“我不怕坐牢,你们告我吧,钱,都让儿子拿走了,我身上一分钱也没有。”
李保国说:“董奈法,你听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并拒不退还或交出,即可构成侵占罪。
侵占他人财产的立案标准通常设定为5000至元以上。具体来说,如果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达到此范围并拒不退还时,即构成侵占罪。”
崔清河说:“董奈法,我们已经去你上班的单位调查过了,你在单位里就是个滚刀肉,整日游手好闲,不干工作,且爱挑事的搅屎棍,正愁找不到开除你的理由呢。
你想想吧,犯了侵占罪,你觉得你的公职还能保得住吗?还能不上班就白拿工资吗?你好自为之吧,起诉书、律师我们都已经找好了。给你三天期限,不还钱,法院见。”
李保国愤愤的说:“太气人了,简直是对牛弹琴。清河,我们走吧,还有许多正事需要我们去做呢,不和这种人浪费时间了,直接起诉吧。”
第二天上午,李父情妇,来到李父的老宅哭哭啼啼的诉说:“昨天李保国、崔清泉找她和儿子要钱的事,还想让李父给她说说情,说是自愿给的。”
李保国姐姐、姐夫,气不打一处来,架起李父情妇就往门外丢,李父闭着眼睛躺在床上一言不发,默默的静听着大门外发生的一切。
李父情妇坐在大门外嚎啕大哭,惹来邻居的围观,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着:“这女人太难缠了,骗吃、骗喝、骗钱,真是个不要脸的货色。”
大约过了两个多小时,围观的人群,渐渐散去,李父情妇,默默的从地上爬起来,悻悻的走了。
李保国姐姐到村委办公室,用座机给李保国打了个电话,把李父情妇来家里闹的事情,说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