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想说是童子鸡呢。
不过随即一想,大力明白了,也许她来这边比较早,没去过也就很正常了。
“红姐来米国几年了?”
“嗯......”红姐托住涂满粉脂的腮帮子,“十年了,哟......快十一年了。”
“嚯,够早的,99年来的对吧?”
“对,99年秋天来的。”
“那,拿到绿卡了吧?”
“对,拿到了。”红姐温和的一笑。
两人正聊着,有客人进来了,两个四十来岁的男人,胖胖的,也是华人。
一群莺莺燕燕喊过“欢迎光临之后,红姐急忙上前迎接,笑眯眯的,跟对方打情骂俏,一看这俩货就知道是店里的老常客了。
第一天上班,大力不想太划水摸鱼,就到处走走看看,了解一下场子里面的情况,也跟兄弟们聊聊天什么的。
到了九点左右,前来寻欢作乐的客人越来越多,场子里热闹起来,舞台上的演出也越来越精彩。
大力发现,这个夜总会虽然不大,装修设备什么的也不是太豪华,但生意还不错,一个晚上下来,估计营业额起码有十几来万吧。
要知道,夜场的利润是很高的,十几万的营收,毛利应该有十来万,除去各种费用,老板每天的净利润起码有五六万。
每天五六万,一个月可以挣一百多万,这个效益是相当可观了。
大力知道,这店的老板不会是尼莫,就算他是老板,也可能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股份,黑寡妇艾米应该才是最大的老板。
也不知道艾米本尊会不会来店里。
仔细一想,可能性不大。
大力自己也算是个大老板了,不说现在,以前在大温,自己手上有几十个夜场,就算自己想每个店去看看,一个晚上也看不了几个店。
何况艾米拥有的可不只是几十个夜场,还有大量的公司,还要做面粉、火器生意,还要嘎腰子等等。
这种情况下,她哪里还有精力来这种小店视察情况。
有可能,她有多少个这样的店她自己都不是很清楚。
就像国内的某个公子哥,有一次到外地去嗨皮,住进了自己家的酒店,都不知道那是自己老爹开的。
人和人的区别就是这么大。
这让大力想起了自己在老家的时候发生的一件事。
有一年,镇上有家开夫妻店的,生意一直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