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几分钟过去了,距离城区越来越近,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周边的建筑物也越来越密集。
大力觉得这是一条死路,因为越到城区逃跑越不方便。
现在还能勉强应对,等会儿进入密集的车水马龙中,这么大个货车,根本没法在城市里自由穿行。
“开快点啊雷子!加油往前冲!”
尼莫也急了,指手画脚的催促着大力。
小主,
准确说,他比大力还着急。
要是逃跑失败了,大力是在执行任务,不会有多大事。
他就比较麻烦了,本来就是终身监禁,再加上越狱杀人,死几回都不够。
米国一些州废除了死刑,但大多数地方还是有死刑的。
但实际上,真正被执行死刑的犯人很少。
基于人道主义,能不杀的尽量不杀,就算被判了死刑的,也要很多年后才执行,充分给他们各种申诉的时间和空间,但大多数最后还是得死。
像尼莫这样的,如果再被逮回去,要想再跑出来就不可能了——本来他就跑不出来,
等待他的,肯定是个死。
“我特么也想跑快点,可是这怎么跑快?车越来越多!”大力大声回应他。
“撞啊!你使劲撞!你只顾避开这些车,怎么跑得起速度来嘛!!”
尼莫明显不耐烦起来,用手指着前面那些车大喊道。
当然了,如果不顾公众安全,开着大货车横冲直撞,速度肯定会更快一些。
但那样所付出的代价会很惨重,将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
即便这样,最后也不一定能成功逃脱。
看来,这辆笨重的大货车不能再开了,必须换一辆小巧轻便的。
一念至此,大力开始物色前面的这些车辆,看看选择哪一辆继续跑路比较好。
突然,对面来了一辆红色的法拉利敞篷跑车。
跑车跑得不快,一位年轻漂亮的女人驾驶着它。
再看,那女人戴着一副头戴式大耳机,摇晃着脑袋,正在陶醉于迷人的音乐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