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兵,抓住他,别让五十枚金币跑了!”
城堡内,一对父子正在下棋,窗外的噪音飘进少年的耳旁,让他心不在焉。
少年约十六七岁,鼻梁高挺,金发碧眼,器宇轩昂,正是心浮气躁的年纪。
“下棋不可分心。”托马斯又胖回了原来的体重,堆着双下巴,和蔼地拍了拍少年脑袋,笑道,“做什么事都是一样。”
少年和父亲一个名字,人们称他为‘小托马斯’,沉默片刻,不解问道:
“父亲,您这么大张旗鼓地对付猩红结社,不怕遭到结社的报复吗?”
托马斯眯起眼睛,冷冷注视着少年,少年羞愧低头,过了许久,才听父亲缓缓开口。
“不论是结社还是血族,亦或是那不见首尾的血蛛公,都永远只能躲在暗中。暗中的敌人,固然可怕,但不值一提。”
少年惊讶抬头,道:“您是说,正大光明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
“是的。”托马斯正色道,“因为真正的敌人,不仅仅是你的敌人,更是你的朋友,你必须从朋友身上学到东西,然后把他击败!”
少年微微皱眉,沉声道:“既然血族不值一提,那么,谁才是我们真正的敌人?”
托马斯笑了笑:“二十年前,我与伯朗第公爵、哈德森公爵追随陛下,征战北境,豪取晨霜岭之役的大胜,他们无不是当世人杰,我与他们相见恨晚,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
少年愕然,不由道:“可是,您和哈德森公爵不是死敌吗?怎会是好友?”
“人是会变的,仇敌会成为朋友,朋友当然也能变成仇敌。”托马斯公爵搓着双下巴,“关键是,我学会了新的东西,而哈德森没有,所以我赢了,他成了阶下囚。”
“什么东西?”
“藏巧于拙。”托马斯没有隐瞒,“你必须让别人觉得你很愚蠢。”
少年若有所思:“只有愚蠢的人,才会觉得别人愚蠢。”
托马斯含笑道:“你觉得伯朗第家族中,谁最愚蠢?”
少年张了张嘴,摇头道:“以前我很肯定,现在我不敢确定了。”
托马斯眼底闪过一丝冷光:“这是因为剑已出鞘,不用再藏拙了。”
“你还没有到该出鞘的时候。”托马斯眼底满是慈爱,“所以,你这趟前往伦都,必须谨慎再三。”
“那什么时候才能出鞘?”
“竞技大会之上。”
托马斯目光微凛:“到那时,世人都会知道,你尚未成年,就已是四环!”
少年的神情没有丝毫动摇,沉声道:
“父亲大人,我想请问…叶芝·伯朗第会是我的对手吗?”
“你觉得呢?”托马斯反问。
少年摇了摇头:“不论他有多强,我首先要和他做朋友,才有可能将他击败。”
托马斯大笑,亲昵抚摸儿子的头顶,笑眯眯道:
“你若能将他击败,说明他不足为惧,将来还能为你所用,成为关外的一柄尖刀。”
“可万一,我要是输了呢?”少年皱眉。
托马斯的笑声忽的止住了,一种可怕的表情在他脸上转瞬即逝,淡淡地道:
“那么,我会对晨霜岭用兵…一切障碍,我都会为你扫平。”
小托马斯忽然发现,父亲已经老了,甚至对于能否扼制伯朗第,已经有些不自信。
他在成为公爵之后,将一切心血都用来培养自己,只要自己能战胜伯朗第,那么北部行省再无值得一提的领主。
但是如果,连自己都不是叶芝的对手……那么,父亲会再度上马,亲征晨霜岭。
小托马斯感到眼眶有些发热,起身道:“我去练剑了,父亲。”
托马斯望着少年的背影消失,眼神充满慈祥。
这时,阴冷的嗓音在他耳旁响起。
“真是父慈子孝,惹人羡慕——”
“所以,尊敬的托马斯公爵,你考虑得如何了?”
这竟是一名散发五环气息的血族侯爵,身穿燕尾服,目露讥诮,负手站在托马斯身后。
托马斯笑眯眯地收拾棋桌,嘴里吐字清晰:“滚。”
侯爵叹了口气:“我既然能潜入这里,自然也能要了你的命,更何况,只要你愿意转化为血族,你无多的寿命也会……”
铮!
剑已出鞘,气冲斗牛,寒光乍现,劈向后方。
侯爵已消失不见,他似也没有拿下托马斯的信心,留下一串冷笑:
“等着吧,血蛛公很快就会取代金狮王,成为血族的王!到那时候,你再想变成血族,那可太迟了!”
托马斯缓缓收剑,仿佛血族从未出现过一般,慢吞吞地收拾残局,眯起的眼睛里,流露思忖。
猩红结社近来大张旗鼓,不仅仅是为了建立新国,仿佛是为了找寻什么。
金狮王已年迈,托马斯安插在伦都的线人来报,王动用了秘法恢复青春,会在竞技大会上以全盛姿态出席,震慑宵小。
但距离金狮王时代的落幕,已经愈来愈近,一个乱世就将拉开序幕……那仿佛是二十多年前,往事的重现。
“叶芝·伯朗第。”
窗边,托马斯揣手,眺望北方,目光深邃。
“故人之子,能否有故人之姿,就让我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