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蒙斯沉默了,那个地狱魔王的名字……
他忽然想到苗木手腕上的地狱烙印,又想起马勒博基亚现身的命令:在哥谭会有人来找他的。
再一看苗木,西蒙斯就差不多确认了,眼前这家伙,就是马勒博基亚派来接应他的人。
当然,对此苗木是一无所知的,因为真正的接应人,康丁斯坦已经成功的逃债跑了。
苗木只是想拉拢一下关系而已,好歹自己也是哥谭的地头蛇之一,对这种超级英雄,反英雄,那能结交……肯定要结交啊。
有一句话说得好:广交天下英雄。
苗木虽然不想当英雄,但是也不想当被英雄暴打的反派,那都是朋友了,就别打打杀杀了。
“马勒博基亚给你的任务,你收到了吗?”
西蒙斯从棺材里爬出来,把棺材盖盖上,一屁股坐在了上面,既然是自己人就好说了。
“任务?没有。”苗木很诚实的摇了摇头。
“就是这个,我们需要找到这把武器,命运之矛,朗基努斯之枪。”
西蒙斯从怀里掏出了羊皮卷,递给了苗木,旁边的奥斯瓦尔德挑了挑眉毛。
这俩人是没把他当外人,但是也没拿他当人,这说话完全不回避的,不过奥斯瓦尔德微微低头,目光悄悄的看向苗木。
自己这位从贫民区走出去的好兄弟,可不仅仅是个警长那么简单了啊。
苗木看着羊皮卷,这上面的朗基努斯之枪的图样,他在脑海里对照了一下小丑的记忆。
结果一摸一样,这让苗木有点好奇了,小丑这是真的没有给他使诈,还是另有图谋?
苗木接着就把这事情扔出去了,他不考虑小丑的问题,那家伙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你以为安全的时候,给你狠狠的一个大呲花。
“去哪里找,在哥谭找这样的东西,那无疑是大海捞针。”
“这就是问题了,我也不知道这东西在哪里。但是,还有人要找它,只要有人握住了这把武器,所有人都会知道它在哪里。”
苗木又看了一眼羊皮卷,点了点头,“要是不介意,我先走了,还跟别人有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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