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7 此间乐,不思归(下)

买活 御井烹香 2008 字 3个月前

叶昭齐和信王,如今都还是在读书的,只是到了中级班后期的学分,便不太会有同学能全部修完了,多数都是择选自己感兴趣的方向去修,要么考专门学校,要么拿奖学金去读高级班——买地这里,对于一般正常升学的蒙童来说,扫盲班和托儿所其实是合而为一的,孩子在托儿所里大概五岁左右,便会给他们升到托儿所的大班去,在大班接受扫盲教育,一年下来,扫盲班差不多毕业了,六岁起通过考试,便可以去读初级班了。

初级班这里,一个不聪明也不算太笨,扫盲班正常读完,但没有别的教育来源的蒙童,大概是可以用五年到六年读完的,主要是因为买地这里,一天只上半天的课程,余下半天他们要帮着家里干活——如果是家里条件好的,这半日去上补习班,那么他升学的速度就比较快,三年学完初级班也不在话下。

像是信王、叶昭齐这样的学生,本身入学时年纪就比较大了,自制力比孩童强得多,而且也有很好的旧式教育的底子,初级班对她们来说,最难的还是数理化中的理化部分,所以初级班他们读起来是很快的,用一年时间来攻关理化便可。他们是并肩升入中级班的,成绩也在伯仲之间,信王刚来时,没考过叶昭齐,之后虽然也没成功考过头名,但有数次都很接近昭齐的分数,两人彼此较劲,互相也很熟稔,只不过那时候往来不多,因为互相视为‘敌人’,又有男女之别,也是刚来买地不久,没有完全浸入风气的缘故。

再往下,等升入中级班之后,这种较劲的意识,便要淡化得多了,主要是两人都逐渐开始接触实务,信王的摄影事业如火如荼,而叶昭齐也参与到剧社的创作中,这段时间,她自己还写了两册话本——其中一册以女子逃家历险为题材的《逍遥游》,颇为受到市场欢迎,为她赚了一大笔钱不说,连信王都看得入迷,化名读者,给她写信,分析作者的谋篇布局,句句切中肯綮,夸得如花团锦簇,又极言夸奖他喜爱的文中角色,为她讨要待遇,竟得到了叶昭齐的回信,两人一人在明,一人在暗,还通信了一段时间,现在仍然偶有书信来往。

不过,这事情昭齐本人是不知道的,两人升入中级班之后,虽然还时常在学校遇到,但所学的方向已经完全不同,不再比较分数,关系反而缓和了下来,按照敏人的观念来看,他们算是多年同窗,这关系有时候比一般的朋友要更亲近一些,几乎可以算是半个亲戚了。

而随着两人在买地呆的时间越久,逐渐被潜移默化时,买地的民风也正在急剧地变得更加开放起来,五年前,街上还少有同行的男女,便是夫妇上街,也是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外人面前很少交言,现在呢?便是未婚夫妇也可以大胆地走在一起,男女交谈,简直是家常便饭,便连女子公然着短袖上街,这样的事情都因为天气逐年变热,而显得越发自然了,信王和叶昭齐见了面,也不同从前一样互不搭理,很可以公然地说几句话,也不会有人误会什么了。

“我是专门回来报道运动大会的,”见信王站住脚,昭齐也就挥了挥手里的仙手机,递过一个略有些挑战的眼神,信王也是心领神会——昭齐这是还没忘记两人一起去壕镜时,她一路眼馋信王的手机之事。当时信王不好借给她,主要是这东西也并非他自己所有,现在她倒不用眼馋了,自己也搞了一个。“这样的盛事,自然是要印到《万邦报纸》上去的。”

她突然换着说起了弗朗基语,指点着人群告诉信王,“我们编辑部好几个记者都来了。”

不错,昭齐这次南下壕镜,是去筹建买地的《万邦报纸》编辑部的,她文学能力出众,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而且上了中级班之后,便选修了数门语言课,跟随通译一起学习弗朗基语、红毛番语,拉丁文和英语、法语。当然,不是每门语言都能流利听说——在云县,除了和通译之外,平时说外语的机会很少。但昭齐语言天分很高,学了两年,现在看几种语言的书信,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了。自己纂写文本,固然说不上文采飞扬,但至少能让洋番看懂没太大问题,算是典型的哑巴外语。

信王虽也对外语有兴趣,但他又痴迷于摄影,又还喜欢理化,两人的科目已经不再重合,信王只会一些弗朗基语——弗朗基毕竟是和大敏打交道最久的外番,他也跟着昭齐看了过去,说起了弗朗基话,“都是哪国人?全是弗朗基人吗?”

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迎着许多好奇的眼光,彼此用另一门语言交谈,使得旁人便是想要探听也听不懂,这是一种让人很有些得意的感觉,两人目光相逢,彼此一笑,昭齐换说回汉话,道,“来了两个马丽,现在她们的汉话说得很不错了,还有一个英吉利的商人,他还不太会说,你看,他在那呢,和黑大汉正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