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大队长召开了群众大会,并在会上表扬了元春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
并且,大队长还让郑叔作证,当时元春救曹辉,是拽着他一只脚拖上岸的,并非是抱着他上去。
最后,大队长又警告村里人,不许再胡乱传闲话,不能让救人的小英雄落泪受委屈。
自此之后,村里人没人再提元春没了清白的闲话。
曹家两个嫂子见到元春,也会躲的远远的,哪怕迎面遇上,她们也会低着头快速过去,表明了惹不起,躲得起。
元春也不在意,只要她们不指着她的鼻子骂破鞋克星,她就不会在意曹家人对她的态度。,
之后,元春又恢复了平静的日子。
转眼间,就是一年后。
曹辉娶妻了,娶的是曹母娘家村里的一个姑娘,听说是曹辉去外婆家,在村口的芦苇荡外,正巧看见有个老光棍拖着一个姑娘进芦苇荡,想干坏事。
他冲进去,救了姑娘,也让姑娘芳心暗许。
女方只要了二十块的彩礼钱,就嫁给了曹辉。
曹家已经加盖了两间土坯房,但被曹家大房二房的孩子们住了,曹辉两口子住东屋外屋,和曹父曹母一个炕,只是中间多了一道土坯墙。
晚上,曹父曹母经常起夜,小两口睡在外屋炕上都不敢有多余的动作,生怕父母起夜会看到什么不和谐的画面。
而于晴去了钢铁厂后,只有过年的时候回家待了七天,之后又回了钢铁厂。
最近,于家可风光了。
于母在村里到处炫耀,说她女儿在和厂长家的小儿子谈对象,亲家公还给她女儿安排了一个坐办公室的工作。
大年初二,女婿还来村里看望她二老,自行车上绑的东西让人看了都羡慕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