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大明商人出资购买相应的机器,招募有手艺的匠人,寻找合适的土地建厂,占七成股份。由喀喇沁部贵族负责每个月提供固定数量的羊毛和羊皮送到工厂当做生产原料,占三成股份。
等工厂把毛毡、毛毯、毛呢、毛线、皮衣、皮靴生产出来,七成归大明商人,三成归喀喇沁贵族,双方是加价出售还是留着自己用都可以。
如果喀喇沁贵族觉得产品拿在手里不好卖或者懒得卖,也没关系,可以按照出厂价返销给大明商人,再用这部分银子,直接从大明商人手里换取需要的货物,价格比互市还要低一些,且品质有保证。毕竟工厂还要做下去,坑谁也不能坑股东。
同时,大明朝廷会在古北口开放榷场,允许大明商人至此用盐巴、布匹、草药、瓷器、丝绸,甚至是铁器,与喀喇沁牧人交换货物。
说白了吧,两边不光要在民间展开互市,还要高层也跟着一起做生意,全方位的成为合作伙伴,赚了一起笑,赔了一起哭。
以后再也不用考虑谁坑谁、谁算计谁的问题了,工厂是属于双方的,大家是拴在一根绳上的蚂蚱,跑不了你也跳不了我。仔细衡量起来,如果工厂搞砸了,大明商人的损失会更多。
面对这么大的诱惑,喀喇沁众领主和台吉们花了五天时间才从各地聚在一起,然后只讨论了两个多时辰就做出了选择。
祭拜了长生天之后,在神灵的注视下,台吉们纷纷在合作办厂的约定上写下部落的名字、按上自己的手印。同时双方还就战略合作达成了初步共识,最终能不能成为战略伙伴,就得互派更高级别的使者坐下来慢慢谈条件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