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都邪性了都!
是不是外企又怎么了?
就这样,本来挺好的事儿就这么出了岔子,李处长推荐的几个厂子都是消极对待,完全没法再继续谈下去了。
这仨厂子算是把宁卫民和李处长一起给撂在半路上了。
后来啊,几还是李处长不甘心让这事儿糊里糊涂就办砸了,有点怀疑是局里谁给他下绊子了。
不惜找遍所有的关系,东打听西打听的,几天之后才弄明白怎么回事。
敢情这事,跟宁卫民是不是以外资企业的名义跟他们合作,还真有关系。
关键就在于此时外资企业的特殊地位,以及他们在共和国境内所享受的特殊优惠政策上了。
众所周知,八十年代初期改革开放,共和国对于外资和先进技术有着极大的需求。
当时合作的主要模式,就是外资企业提供设备、原材料、来样和建厂房的资金,并负责全部产品的外销。
共和国这边所能提供的除了土地就是劳动力。
中外双方就以这种条件形成了一种“三来一补”合作机制。
外商有享受进出口优惠政策的权力,从这种分工合作中,还可以拿走大部分的利润。
而共和国的本土企业也无需承担任何风险,用免费用地和优惠政策来吸引外商,只拿劳动力的代工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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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旱涝保收,还能从外商身上,学习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生产技术。
国家同样因此感到满意。
因为外币无法在华夏内地流通,工人发工资都需要转化为人民币,外币就留在了政府的手里。
应该说,这种模式最初实行的时候,职权分明,效果卓着,让合作双方,还有国家都心满意足。
完全就是多赢的局面。
但没多久,问题就来了。
因为当时国内的工业原材料,几乎所有的高级货样样紧缺。
国内的企业要想进口,除了要缴纳高额关税之外,还必须经过外贸部门或者物资局调配。
很快,那些为外商代工的工厂就渐渐发现了一个不费吹灰之力的发财窍门。
只要他们每次以外商的名义,或者通过外商进口原料,如果数量比实际生产的需求多一些。
那么多余原料就可以在国内投放,然后被市场一抢而空,换回巨大的利润。
甚至利润之大能够远超他们代工所得。
于是渐渐的,原本“纯洁”的中外合作就走样了,开始演变成一种欺上瞒下,钻空子的活动。
对生产企业来说,渐渐的,就不太看重代工的价格了。
只要下订单是外商,有进口原料的配额,能享受到优惠政策,他们就愿意干。
而且用这种办法,赚到多少钱那都是他们企业自己的,连局里都不知道。
而外商也很乐意,尽管许多人非常清楚他们的配额交给生产企业,其中有大大的猫腻。
可他们不在乎。
他们想的很明白,反正这种明显有问题的钱他们赚到手也带不出去的,不如让给本土企业赚。
只要他们能从产品报价中得到好处,能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就行。
说白了,在这种凭借优惠政策和配额捞好处的关系里,其实外商和本土企业是在分赃。
真正蒙受损失的角色只有国家。
那这件事为什么会演变成这种局面,不就是很明显了吗?
万变不离其宗,这几家企业其实还是受利益趋势。
只不过,这几家厂子的心都大着呢!
他们对于老老实实干活赚钱,兴趣寥寥。
一心惦记的是打着外资的名义,借助外企的配额,去捞这种轻而易举的偏门钱。
那不用说,怀揣着这种龌龊心思的乙方,自然是要嫌弃宁卫民这样的甲方了!
宁卫民带来的订单,与外商的订单相比,严重缺乏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