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锦涨红了脸,这迫不及待的一解释,立刻让大家笑了。
尤其刚才吃着包子最先咋呼起来的那位立马接话。
“边主任,要说委屈是我们委屈才对,这小伙子也忒能干了,一人儿能顶我们仨,钱可都让他挣走了……”
有人立刻附和。
“就是,您可得一碗水端平啊。看您这么护着,不是您干儿子吧?小伙子,你以后可得好好孝敬你干妈啊……”
登时,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虽然这样的嬉闹,疯笑,显得很粗俗,但又绝无恶意。
只让人感到一种放松的愉快。
这就是市井的地气。
吃饭的时间过去后,缝纫社的大部分人都是草草把手里的活儿干完,就赶在十点左右就回家了。
不过苏锦不是,他的家里还有妹妹能照顾父亲。
他并不像其他人,家里的老人、孩子、丈夫,一大堆的琐事都离不开她们,还得早点回去操持。
身为一个男人,尚且独身的他,干活挣钱才是主要目标。
于是他一直专心致志干到十一点多。
虽然一开始的兴奋劲儿过去,他也开始觉着裁缝活儿累腰,累脖子,累眼睛,后背僵得厉害。
但即使如此,他也舍不得撒手。
最后纯粹是看负责统计的那位大妈打上了瞌睡。
整个屋里就他一个人拉晚,实在不落忍,这才交了工。
不为别的,就因为这里的工作他做的太顺手了,初试身手的成果简直让他振奋。
二十一件儿啊!
他今天把二十一件难度不等的瑕疵品变成了完美的服装。
总体核算下来是五块一毛钱,是他当搬运工的十倍。
一天挣五块,那一个月得多少?
何况他周日可是能够做全天的,甚至感觉自己还有提高效率的余地。
天哪,他一个月工资才三十八块,难道他可以挣到三四个人的工资吗?
他现在真的有信心靠着自己的力量支撑起这个家了……
或许,这个世上从没有天才这回事。
但生活却是可以把人逼成一个天才的。
苏锦的苦难早就变成了技能才学深入他的骨血之中,只是他一直没有发现而已。
而现在,缝纫社把他的全部潜能引发出来了,让他从剪刀和针线上感受到了自己天赋和价值。
走出工场间,充分觉醒的苏锦不但一身轻松,还觉得很不可思议,很神奇。
虽然天色是黑的,灯光也很昏暗,身体是劳累疲倦的。
但他却一点不感到压抑,反而因街上的这种肃静,发自内心的想要唱歌。
生活对他来说,终于变成了流动的活水,让他能够畅游其中了。
他的心情很好,很开阔,从来没体验过的舒坦和踏实,一种能把生活把握住的安心。
他现在别无所求,只求缝纫社能长长久久的办下去,千万别只是个昙花一现的短期营生。
只求给他这个机会的边建军,边大妈,能健康长寿,长命百岁。
还有那个和街道合作,给了他这么多活计的外资服装公司的经理,能升官发财,好人有好报。